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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印象(五十九)亲情关系
金山 - BY - 2007-12-5 21:09:00

伦敦印象(五十九)亲情关系

 

我到伦敦已有一些日子,看到了很多的人和事,有一个问题使我陷入深深的思考之中,那就是亲情关系。

我发现,很多的家庭父母与自己幼小的子女相处都是很好的。在一起开玩笑、玩耍、打闹甚至子女直呼父母的名字是常有的事。像我在《爱的方式》中提到的父母不给子女穿过多的衣服、让子女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小孩子跟在他们的父母后面拖小旅行箱、在公共汽车上小孩就扶着扶手站着等等这都是父母给予子女身体和意志的锻炼。即使《双刃剑》中子女对父母叛逆父母还是善待子女。在这期间子女对父母是有依赖感的。

但是,当这些子女成人后,大多数的子女对父母的关系就冷淡了。他们不再住在父母的家里,也不指望父母给他们多少财产,他们在外面打拼,成功失败都不太向父母求援,看望父母的时候也少了。我女儿工作的公司一个部门经理,十多年没有去看望她年迈的母亲,只是有时打个电话问候,而她的一个儿子也有近二十年很少来往了,只有一个女儿离婚后还和她经常交往。我的亲家住在政府安置的公寓里,经常看望她的就只有我的女婿和女儿。他们三天两头就去一次,我和妻子也鼓励他们去。亲家的小女儿有时去一下。女婿的几个哥哥姐姐简直就不同他们的母亲来往了。这叫我着实想不通。即使女婿他们兄妹之间,除了他的二哥与他来往得多外,其他的一年甚至几年难得见一面。尽管他们都住在伦敦。

我就在想,西方与东方在观念上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异?我问了女儿,也在很多的书本里寻求答案。

首先,我想在于他们的观念。西方人抚养自己的子女他们认为是自己的责任。他们必须尽心地抚养到子女成年。子女成年后,他们的任务就完成了。子女已经成为国家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资格的公民,他们有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他们有自己的主张与能力,政府也有法律约束他们的行为,用不着他们担心了。至于子女养不养他们,那在于子女自己,反正他们有国家赡养。至于子女亲不亲近他们,他们本来的愿望是多亲近一点为好。如果子女不那么做,他们也无所谓。他们在退休之前,如果没有工作或者不能工作,政府给予他们的生活补贴。他们看病不要钱,甚至住房有困难政府也帮着解决,只是日子没有富人的日子那么好过。至于退休了,则完全由国家养着了,全包了。所以,他们愿意住在一边,安安静静地度自己的晚年。有的夫妇到了三四十岁才考虑生孩子,生一个就行了。有的选择不生孩子,有的甚至选择不结婚,况且他们的性自由。他们不把生孩子与自己的晚年赡养联系起来。我看到,在街上拖儿带女一大群的多是那些印裔非裔中东裔人,而西方人则很少,这样政府还不得不鼓励他们生育了。

而我们历来的传统观念就是养儿防老,而且还是多子多福。这样,两夫妇含辛茹苦地把几个子女拉扯大,没有多少积蓄,有点积蓄很多都给孩子们买房子创业什么的。如果父母有钱而不帮儿女,会被社会认为是父母不仁,整个社会都把父母为子女付出当成理所当然。到老了和孩子们住在一起他们还要替孩子们做家务带孙子的,否则与儿女或女婿媳妇的关系搞僵了自己的日子就难过了。这就是为了让自己老了有个依靠。如果一家人其乐融融,那就是再好不过的了。

其次就是文化的影响。西方传统文化的核心是基督教文化,基督教文化的人性预设是“人性恶”或“原罪”,即认为恶是人的本性。所以人来到这个世界就要“赎罪”。那么他们的法律体制就以抑恶为目的,强调外在制度对于人的恶欲本性的管制。

而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是儒家文化,儒家文化的人性预设是“人性善”或“原善”,即认为善是人的本性。像《三字经》中开头语就是“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为此,中国传统文化强调道德灌输与道德教化,来呼唤人的善性潜能的发挥,因而主张人治或德治。

尽管东西方在法律上都提到了要尊老爱幼,但程度就有所不同。譬如,在英国,父母打了自己的孩子,那是犯法的事,是要受监禁的。如果父母未能尽职,国家就有权取代父母对孩子的监护责职。像拐卖儿童、遗弃儿童之类的伤害儿童的事,在英国是匪夷所思的事情。那是要遭重罪的。他们把孩子看作是国家的未来,当作是国家的财产。谁也不许胡来。所以,任何人都不敢。而我们似乎把孩子看作就是自己的,溺爱有之,打骂也有之,所谓“棍棒出好子”。打孩子常有,只要不打得太厉害,任何人也不会把你怎么样。

而对于老人,在西方反正由政府赡养了,子女不操多少心。但是那种亲情也逐渐远离了。而我们则把亲情看得重要,这当然与我们经常的道德灌输与道德教化有关,我觉得也是有必要的。但我似乎觉得现在我们的道德观念也在退步,子女不养父母的事发生的多些了,前几年唱起的那首《常回家看看》是不是也可说明一种子女不常回家看看的现象多了呢?

另外我就认为是家庭观念了。我觉得因为有以上前提,他们的家庭观念大多也就淡薄。反正抚养子女是一种义务,反正自己有国家赡养,他们无所多求,他们其行为既不遵循什么家庭伦理,也不顾及家庭的荣辱兴衰,一切以个人的利害得失为转移。这样,母女进餐,各自付帐的情况有之。父亲当议员,儿子领救济金的现象也曾经出现。由此伸展开来,家庭两口子婚前财产认证、实行“AA制”也就不足为奇了。有些两口子结合了许多年,子女都成家立业了,而他们还没有法律承认的婚姻资格。这似乎对他们也无所谓。相处好,就在一起。相处不好,各拿各的东西走人就是了。他们以我为核心,看怎么生活得好就好,怎么自己愉快就好。所以,与夫妻的另一位,与子女,与父母,与兄妹,与同事,与朋友,与邻居等相处,不是太重要的。在处事上,你可以这样做,我也可以那样做。在家庭成员中,有些事情可以帮一点忙,有些就不见得。扩大一点,你我的宗教信仰相互不干涉,选举时也可能你投工党的票,我则站在保守党一边。当然,这种亲情关系绝不是全部,也有一部分类似于我国的相处得好的。

而我们的家庭观念就不同了。看得重要。家庭是亲情延续的纽带,是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个伦理本位的社会,中国的传统社会是以家庭为中心,按家庭伦理扩展而组织的。家庭观念是中国人极其重要的思想观念,各种社会观念的形成无不受到它的影响。中国人的家庭是按照长幼有序的家庭伦理建构的,父慈子孝是最重要的家庭关系,父(母)子(女)亲情是人生最珍贵的情感之一。大家也都希望家庭生活丰富而有乐趣,家人之间,情深意切,诚爱有加,尽享天伦之乐。我以为这也应该是要肯定的。国家也倡导和谐的家庭。但事物又有另一面。家庭乃至家族观念太浓也不见得是一件好事。中国的关系网很大因素与这有关,某个家庭、家族人多势众,是错误的也要到那里摆狠。即使自己的儿子对自己不怎么样,当外人说儿子的不是也确实不是时,老人肯定站在儿子的一边。这样由于亲情关系,而成为了社会的阻碍。

还有社会体制、宗教信仰、制度规范等也会带来东西方亲情关系的不同。这大概也算是中西方亲情关系的冲突吧。

就我认为,英国的这种亲情关系我不认为它没有好的一面,但是我不太赞成这种亲情关系。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之间不来往或少来往,那还有什么亲情关系?这种关系不仅仅是相互之间关心与支持给予与索取,更重要的是一种情感的交流与延续。就我女儿女婿这个小家庭来说,我不刻意地阻难他们,但可以启发他们。而且从他们现在的行动来看,似乎在建立一种中西结合的良好的亲情关系。这是我希望的。

Re:伦敦印象(五十九)亲情关系
fleur - BY - 2008-10-17 16:12:00
fleur筱庄在给我的留言中提到了您的博文,所以过来看看.
从我接触到的老人,感觉其实挺多老人是在乎这种淡薄的.您说的很对,欧洲人的观念里没有养儿防老,所以他们也把这种观念教育给孩子,孩子觉得父母养育是对其自我行为的负责,因而对养育之恩没有的感激,觉得是理所当然.以我个人的体会,高社会福利也在其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Re:伦敦印象(五十九)亲情关系
亮哥(游客) - BY - 2007-12-6 21:32:00
亮哥(游客)这是个饶有兴味的话题。我个人认为各有各的好。中国人常常觉得活得累,很少为自己活。西方则相反,为自己活着的时候多些。如果取其中而为之,就是一种令人向往的境界了。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谢亮哥。是的,亲情关系如果中西结合那是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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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伦敦印象(五十九)亲情关系
六月荷 - BY - 2007-12-6 18:09:00
六月荷我的观点和金山老师的相同,我希望不管任何年代哪个国度,亲情还是要有的,毕竟血浓于水,孩子是自己生命的延续,如果人世间没有亲情和友情,那生活有多大的意义?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谢六月荷 。我们想到一块去了,这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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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伦敦印象(五十九)亲情关系
唐春芳荷莲 - BY - 2007-12-6 17:13:00
唐春芳荷莲我觉得淡有淡的好,至于人生的经验,可能都需要自己亲自去体验!我不希望当我们离开儿女的时候,他们太过痛苦!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谢唐春芳荷莲。是的,东西方的亲情关系有些异同,如果取其中就好了。
Re:伦敦印象(五十九)亲情关系
zhu6677 - BY - 2007-12-6 16:59:00
zhu6677另一种和谐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谢筱庄。这是英国的国情啊。
Re:伦敦印象(五十九)亲情关系
zxh0904 - BY - 2007-12-5 23:46:00
zxh0904嘿嘿,看了你这么多的英国文章,俺到那国后不会迷路了的。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谢zxh0904 。如果我的文章有这么大的作用的话,那就算我为大家做了一件好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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