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有红军打红军的道理?”
这段时间,纪念八一建军节的活动很是精彩热烈,我也找来一些革命战争的片子,重温光辉历史,真是感慨万千。电视剧《长征》中有这样一个情节:毛泽东、周恩来率领的红一、三两个军团摆脱张国焘,悄然向北挺进时,有人命令红四方面军追击,时任红四方面军总指挥的徐向前同志坚决反对,大声喝道:“哪有红军打红军的道理?部队撤退,不得追击”!从而避免了红军内讧的一场大悲剧。
由战争时期的革命队伍联想到和平年代的执法队伍。一个打江山,一个守江山;一个是打仗,一个是执法。任务不同,工作对象不同,但宗旨是一样的,都是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尽责、为民族效力。然而,这些年来,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相互扯皮,制造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据我所知,就曾有部门之间为争频率资源打过架,为谁管生产领域,谁管流通领域的执法打过架,为争个体车辆的营运管理打过架,为争水资源管理打过架,为农药种籽的检查处罚打过架,为争网吧检查执法打过架,同是一部门上下级之间也为争管辖权打过架。当然,这种打架,并不是个个都搞武斗,而主要是一个“争字”,争领地、争管辖、争处罚。但也确有不顾身份大打出手的。几年前,某执法部门就同下级执法部门为争一个酒店的处罚权发生过泰森咬耳朵的丑闻。某市城管交警两支队伍曾打了一架,双方都有人致伤流血,在社会上影响很坏。更有甚者,早些年某大城市两个带“警”字的队伍两军对垒,弄得满城风雨,众皆骇然。去年深圳市城管竟被街道城管队围追殴打,并脱掉长裤当街羞辱,真是令人人唏嘘。每每听到、看到此类情况,当时的心情总是首先如外交发言人所说的那样“感到震惊”、“感到遗憾”。继而便是疑惑,便是忧虑。
“同室操戈,相煎何急!”为什么这种执法队打执法队的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呢?大概有这么几个原因:一是部门利益驱动。当年八路军、新四军都是革命的队伍、党的人,似乎没有部门利益、个人利益,只有共同的利益,整体的利益,即是有时候出现了一点山头主义、小团体主义,也及时通过整党整风,纠正党内错误思想迅速解决了。而现在的执法队伍归属不同的条条,不同的块块,不同的部门,一执法,就可以处罚,一处罚就可以创收,一创收就可以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君不见,有的地方、有的部门就把执法作为一个产业来抓,凡有利可图的,有钱可罚的,有竹杠可敲的事,就有人闻风而动,竞相而上,而那些没油水的活儿躲还来不及了。二是执法特权思想作祟。有的执法部门没有把依法行政看作是一种责任,一种义务,而是当成一种特权,一种资本。于是,训你没话讲,罚你没商量,打你也活该。相反,谁来管我,干涉我,就是太岁头上动土,休怪我不客气,许多纠纷相斗便是由此而生。三是队员素质不高所致。少数执法人员,不守职业道德,不讲文明规范,不学法,不懂法,执法犯法。缺乏正气、和气,满身邪气、匪气。象山西那位臭名昭著的“三氓”院长一类的执法人员绝非个别,媒体曾披露的某市几十名政法人员成为涉黑团伙头子的座上客的案例,更是令人心惊胆寒。四是立法跟不上,上面的规范性文件相互冲突,机构太多,部门之间职责不清,职能交叉,也是导致下面执法打架的一个重要原因。前几年,就有几个部门各执各的尚方宝剑斗狠,各拿各的法宝斗法,好比真假悟空“扯扯拉拉、抓抓打打,且行且斗,打至雷音胜境”,求如来佛祖评断,直待最高层定论,方才罢手。
我们一些热衷扯皮、打架的执法队伍是不是应该好好想一想长征途中这段历史,好好回味一下当年徐老元帅的这句话呢?这种新形势下红军打红军的问题,真是祸莫大焉:它严重腐蚀了执法队伍,严重损害了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的形象,严重干扰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秩序,严重影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也严重影响了各执法部门自身职务的履行,最终损害的是国家的利益,社会的利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治国方略,依法行政又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和核心。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进程中,为了建设美好的和谐社会,我们的执法队伍就应该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就应该模范实践“三个代表”,像当年的八路军、新四军那样,真正成为理想远大的队伍,纪律严明的队伍,作风优良的队伍,团结战斗的队伍,受人民拥护支持的威武之师、文明之师、仁义之师。如此,则国家幸甚,人民幸甚。